力透紙背
力透紙背這句成語,原是形容書法家、畫家們深厚的功力,如今卻有了新的顧忌:例如如廁之時,用衛生紙就千萬不要力透紙背,否則很尷尬!
最近有些政治人物,也喜歡以衛生紙自喻,意思是被人利用了後,也就被隨手丟棄.。奉勸政治人物,用衛生紙時必須掌握力道,輕揉細擦,不可用力過猛,否則力透紙背就尷尬不堪了。用了之後,更不可隨手亂丟,應丟到適當的處所,否則就會有很不衛生的風險!
豎子
豎子,這好像是個古代用語,大概是在水滸傳中見過,是個罵人的詞彙。我似乎從沒有聽人在口語中用過。在時下報章雜誌的新聞報導或文學作品中,也似乎沒有見諸文字。這好像是一個已經死亡的詞彙。
不過在這次三合一選舉中,這名詞又活生生的頻頻出現在平面與電子媒体上,而且是相當醒目,因為使用這詞彙罵人的是這次選戰中的重要政治人物。在平面媒体上出現,孤陋寡聞的我,還以為這人這麼文謅謅,用文言文古語罵人。但在電子媒体上以聲音表現,才知道這乃是經常耳聞不折不扣的標準「台罵」,原來也是中原文化遺留至今的「國罵」!
豎子兩字的台語發音,聽起來像是我們江浙人罵人的「赤佬」。我小時聽人罵赤佬,不知為什麼會用這樣的兩個字,如今聽到台語發音才恍然大悟,大概就是豎仔兩字,還是口耳相傳的古老用語。原來我們江浙土語,也保存了我們偉大的中原文化!
禮失而求諸野。在文化新陳代謝中失傳或是淘汰的用語,也會在「求諸野」之後復活,而且更有活力!
腳環
路易斯安那州,因卡翠娜颶風災難大撒離,許多有前科的性犯罪者也都乘亂逃散,當地的治安機關無法對他們繼續追蹤監管。於是在媒体上呼籲他們回到原籍向治安單位報到,接受監管。同時也要求他州治安單位注意他們的行蹤。以免無辜者遭受侵害。
元月中報載,亞歴桑那州鳳凰城一名教士,因性侵兒童被判一百一十一年徒刑。在此同時,波士頓近郊一所高中一名聲譽頗佳受人尊敬的老師,也因被控性侵學童,立即被拘下獄。去年年初,波士頓教區很多教士性侵兒童的新聞,沸沸揚揚,幾乎天天都佔了很多重要版面。不但樞機主教去職,連主教公署也幾乎破產,不得不賣掉公署的房地產來賠償、遮羞!
美國人對於性犯罪者特別深惡痛絕,縱然刑滿出獄,治安機關對其平常的行動仍予以監控,以防制其繼續犯罪。至於如何監控,我就不知其詳了!不過,美國人有很多用來監控的電子設備,十分有趣。最近報載,波士頓地區一連出了幾件嚴重車禍,州政府為了遏止酒後駕車,準備步他州之後,採用一種儀器。凡是因酒駕而被吊照者,如要申請恢復駕照,就必須裝上這種儀器。當測出酒精濃度超出一定標準時,汽車就不會發動。
另一種監控輕罪犯在家服刑的電子設備就是一種腳環,或是腕鍊。美國橫跨傳媒與商業界的名女主持人瑪莎.史都華,去年因涉股票內線交易案而轟動一時,其實她並沒有什麼罪,只因對調查人員說了謊而被判一年徒刑。在監中服刑半年後,剩下半年就戴著腳環在家中與工作場所內服刑,居家與工作均不受影響,但不能出入其他場所,可說還享有相當程度的自由。
在美國,這種腳環有助於紓解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,也可以減輕監獄收容受刑人的成本負擔。那麼在台灣是否也可採行?
台灣監獄不只是人滿為患,而且是輕重刑罪犯關在一處,雞兔同籠,龍蛇雜處,監獄成為罪犯結盟、進修的場所,不但不能校正受刑人的品德、行為,反而加深其惡性、惡行。服完三分之一刑期,又得假釋出獄,回到社會變本加厲的為非作歹,增加社會的動亂不安!台灣雖然也有外役監的制度,似乎也無助於降低監獄運作的成本,反而常常發生特權待遇的弊病。
台灣擁有電子王國的美譽,生產、購置、使用這類電子控制設備,應該都不會有什麼問題。如果讓輕刑犯戴上腳環在家服刑,相信監獄必可空出半數左右的人犯,監獄的管理成本必可降低很多,在家服刑的受刑人,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自由,仍可保持一點尊嚴,又不會影響生計太多,應會感念德政而改過向善,從新做人了! 徐 昶 二○○六年元月十五日於波士頓
氾濫的流行用語
無論看報紙、電視或聽廣播,常看到、聽到「亮起紅燈」,都是一些「負面教育」,真是「浪費社會成本」,教人「情何以堪」。
這個國家,這個社會,也真是處處亮起紅燈。政客們不但是黨與黨鬥,黨內自已同志也在互鬥,競選當然要鬥,整合也還要鬥。難怪有順口溜說,「不到台灣,不知道台灣還在搞文革」!鬥的結果,讓台灣的政治五年來都在空轉,經濟上,不進則退,即使還保有原有的生產力,但是大陸經濟上飛躍的進步,相形之下,等於是退步了;社會上,治安惡化,竊盜、詐騙已經不是新聞,殺人放火的新聞也已令人麻木,讓人震驚的綁架勒索新聞,似乎也是家常便飯,無日無之。色情新聞也是充斥各種新聞媒体,愈是傷風敗俗的,便可佔有媒体愈多的版面與時間。世風日下,也難怪讓人興嘆:國家社會處處「亮起紅燈」,新聞媒体都是「負面教育」,一切都是在「浪費社會成本」!
這些成語原是歴經數十百年乃至千年以上的淬練,成為今人習用以最簡潔的用語來表遠一定意義的佳句。但是濫用的結果,會使人對之麻木,認為是千篇一律,都是老套,反而模糊了對新聞的認知與其影響力的感受,令人對這些陳腔濫調產生「情何以堪」的厭煩,這些佳句便失去了它原有的表遠力量!
當這些古老的用語都不足以表遠某種意義或情感時,便會有新的辭彙變成流行。去年我看電視,聽到一首名為「脫掉」的歌,再看那歌者脫衣脫褲的惡行惡狀,就已覺得難以接受。今年元旦在台北市府廣場舉行的跨年晚會中,有一群歌舞的青年,竟以生殖器官為歌名歌辭,在舞台上大聲納喊,唱的盡是那平素一般有教養的人說不出口的那一個字,台下青年男女聽了,竟然毫無害羞臉紅的表現,反而是搖頭擺手大聲附和,台上台下瘋狂一片!此情此景,又豈是「情何以堪」可以形容!
今天這個國家,這個社會,無論是做官的,做盜匪的,做新聞媒体的,或是媒介色情的,都已失去羞惡之心,到了喪盡天良的程度,又豈是世風日下可以一筆輕輕帶過!
徐 昶 二○○六年元月二十一日於波士頓
火星文
看全民亂講大悶鍋,首次聽到「火星文」這個名詞。
起初,演員們報導這次學測,國文試題中居然有火星文出現。然後列舉出幾個英文字母,如:3Q, OrZ,還真的把我考倒,不知所云。經演員一番解釋,才道3Q乃是thank you 的諧音,OrZ則是五体投地跪拜的象形。網路上花樣百出,真要佩服這些網路英雄的創意,看了也不禁莞爾。不過用來做學測的題目,則有點不倫不類,雖然是網路流行用語,但畢竟不能算是國文!
我考托福時,閱讀測驗中似乎也有類似的手法,在一段文章中夾雜有幾個非常罕見的字,甚至是符號,要你在閱讀中悟出這些罕見字或符號的意義,然後測出你對整段文章的了解。事隔多年,我也不能記得確實清楚,大致就是這麼回事。可能學測的主事者也是採用這種手法。但是受測的學生及其家長們卻不能接受,爭端於焉不免!
美國的報紙上也常有新字出現。就以「部落格」(blog)這個字為例,玩網路的朋友都認識這個字,但是我查字典,那本用了幾十年的英漢字典上就沒有這個字,出版並不太久的英文字典上居然也查不到,但在去年買的一本新出版的英漢字典上就有了。我看過一篇報導字典編輯過程的文章,一個新字出現,也許流行一時,但不會立即被收進字典,而是要等多少年之後,確定這個字已為社會大眾所接受,才會納入下一版的字典中。編一本字典態度尚且如此嚴謹,我們的學官們在影響幾萬學子前途的學測上玩此遊戲,是否失之輕率?
流行可能只是一時,也可能會傳之後世。英文字典收錄新字,就要考驗這字的存在價值。而且不論這字的出處是拉丁、羅馬,或如海嘯一字出自日本,但收錄的字總是二十六個字母拼成,不能用日文、阿拉伯數字或符號雜拼在一起。我們的國文,新字很少,大概就是為一些新發現的化學元素而創的新字。在台灣流行的閩南話,有音無字,便假借同音的漢字,「俗擱大碗」讓台灣以外不懂閩南語的華人看得莫明其妙,莫非吃點台灣小吃還真要從俗,擱下大碗?如此本土化,讓文字喪失了它應有的功力。近年又流行哈日,加上一些日文或注音符號來表達,好像是日本化了!如今又從網路上產生一些火星文,居然出現在國家正式的學力測驗國文試題中,這又是什麼國的國文?
縱使主政者有意搞什麼獨立建國,也沒有必要把我們的文字弄得支離破碎,光怪陸離,讓我們自己的人民看不懂自己的文字!且不論我們的文字乃是我們五千年文化的結晶,也撇開一切意識形態、政治因素,就文字論文字,文字本身乃是表達意見、相互溝通的工具。難道要讓台灣以外的華人世界永遠與我們隔絕?難道要我們在台灣的人民也互相都難以溝通?台灣近年來已經夠亂了,如果還在這文字上搞些小動作,真不知這亂象將伊於胡底! 2006/1/24於波士頓
身不由己
虐童的案件層出不窮,而且中外皆然!一年前台灣一位小妹妹被生母及她的同居人打得昏迷不醒,又被醫院當作人球踢來踢去,弄得輿論譁然,醫院院長及醫生還分別為此丟官或吃上官司。今年又有一位三歲女童被寄養家庭的養母打得顱內出血,不幸死亡。
無獨有偶,美國麻州一位十一歲的女童,被養母與繼父虛待,也是打得顱內出血,已經昏迷了好幾個月。最近因法院裁定可以拔除維生的插管,讓她自然死亡,因而引起各方的爭議。就在法院裁定之後,忽又傳出這女孩似有了知覺。於是這件本已泠卻的新聞,又被媒体炒得火熱。
新聞的重心已不在虐童的養母與繼父的罪行,而是轉移到提出要求法院裁定拔管的社會服務部門。指責這部門的主管,為什麼這女童受虐多年,職司社會服務的該單位人員卻渾然不知?為什麼這女童昏迷多月,最近似有恢復知覺的跡象,而該單位竟然還要向法院提出申請,要求裁定拔除維生插管?
當醫院遵照法院裁示拔除呼吸插管之時,竟發現這女童已能自行呼吸。又當社會服務部主管前往醫院探視時,這女童的雙眼竟能隨著這位官員身形移動而轉動。似乎是如怨如訴,抗議那些有權人士,怎能草菅人命,輕率剝奪了她生存的權利!
這一新聞是否能以喜劇落幕,或以悲劇下場,現在還言之過早,這位小妹妹還在為她自己的生命在掙扎。社會各界也仍然為了是否有權為病人拔除插管一事而繼續爭論不休!
我無意介入辯論,只覺得不忍,也為病人感到無奈。人生已走到盡頭,還得讓他人來決定去留。
這也讓我想起台灣的民俗,當病人病危彌留時,要把病人接回家,讓他在自己的家中,在家人環繞誦經唸佛聲中,安詳離開這人世。當救護車送病人回家的途中,病人身上還插滿維生的管子,理論上,還是活著回家。但當到達家中後,家人在燒香、燒紙的同時,醫護人員便抽掉所有的插管,病人未必已經氣絕,醫護人員已先行離去,留下家屬唸佛送終。在沒有維生設施的幫助下,病人當然也沒有再留的可能,只好走了!
如果沒有科學文明,醫學進步,病人撐不過去,便自行走了。如今插了一些維生的管子,病人要走又走不了,管子一拔,病人不想走也不行!不論法律上、宗教上、倫理上爭論的論點如何,病人卻最是無奈!過去是聽天由命,而今卻是把人生最後的一點殘命,還要交到別人手中!
徐 昶 2006/2/13於波士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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