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語說,禮多人不怪。老伴就是個最講究送禮的人。在費城時,有一天,原定要去璐媳的姐姐萍萍家,她當然免不了要想送禮。不過,要送什麼禮呢?不像在台北,隨便走幾步路就可以買到想買的東西。在費城或是波士頓,沒有兒女開車,想買禮物也沒法買!媽為此一直嘀咕著,但是兒子與媳婦都說,自家人不必多禮,當然也沒開車帶媽去買禮物,媽也無可奈何。幸好萍萍那天感冒了,怕我們被感染,臨時取消了約會,送禮之事也就不了了之。
過年時,在珊女兒家,媽又要包紅包給珊朋友的小孩。珊說,她們彼此之間都不送紅包,媽又何必多禮,壞了規矩!媽嚷著我們老規矩,過年總是要給小孩紅包!但是珊的好朋友也沒帶著小孩來拜年,女兒也沒帶老媽到朋友家去,年節轉瞬即過,媽的紅包也沒能送出去。
媽送禮的習慣並不因此而氣餒。我們出國時,總要準備一些紅包袋,明知送不出去,也要準備,逢年過節、生日、紀念日,包紅包給自己的兒孫,也總是應該的。回國時,更是不能馬虎,這個親戚,那個朋友,都要備好一份禮物。高貴的我們買不起,廉價的又怕受禮者看不起。煞費周章的買了一大堆,托運的四大箱,手提的四小包,裝的都是禮品。媽買得起勁,我提得辛苦。上下飛機,進出海關,本來是愉快的旅途,卻讓我視為畏途!
不過出國歸國總是難得的一年一次,累一點也還能忍。日常生活中的禮尚往來,卻有惡性循環之勢,常成為我們兩老間爭論的主題。我並不反對親友間互相往來,送點伴手小禮,雖是小意思,卻有人情味。但是媽卻認為別人送得大方,我們就不能顯得寒傖。雖不是打腫臉充胖子,但總不能虧待親友,於是禮就愈送愈重,重到難以為繼,結果親友之間的往來便逐漸疏淡!
退休之前,我們夫婦都從事公務,有固定薪資收入,出手大方一點,自己並不覺得。但是就有親戚,很好很親的親戚,曾向我們抱怨,說我們在向他們示威,大包小包的禮物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。十年河東,十年河西,如今他們家發了,動輒請我們上館子吃飯飲茶,送我們厚重禮物。我們則因退休多年,成為沒有名義卻是實實在在的低收入戶,這個禮,這個人情,我們還不起了!
還不起就厚著臉皮受用了也罷。我常對媽說管鮑之交的故事,管仲微時常接受鮑叔牙的資助,坦然而無愧色,鮑叔牙也不圖什麼回報,並不以管仲為貪。但是媽卻是涓滴之恩常在心頭,時時刻刻都在念著,什麼人送我什麼,什麼人又送我什麼,禮物在她心頭是一沉重負擔。
現在,不但不是禮多人不怪,而是禮多人也怪,連自己也要怪了!
2007/4/7於費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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