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4月9日 星期一

懷舊情深

為了理髪,媽不辭勞累,步行到兩公里外的一家理髪店,找一位李小姐為她理髪,因為那位李小姐還是媽在國稅局松山分處服務時就請她理髪了,套句時髦用語,她乃是媽心目中的專屬理髪師。
幾十年來幾經變遷,媽調到信義分處,然後退休,出國,那位李小姐也換過幾次店面,雙方都有變動,卻仍能保持連繫,不論李小姐換到什麼地方,媽總是能找到她,請她理髪。而且有非她不理之勢。因為媽總是說,只有李小媽為她理的髪好看。
也曾有幾次,人在國外,或不在台北,頭髪長了,不得不在當地理髪,媽都覺得不滿意,所以常常是頭髪長得非常蓬亂,她也不願理髪。連女兒也覺得看不下去了,便強制為她理髪,不管理得是否合意,因是女兒親自為她理的,媽也就無話可說!這次在女兒家住了十個月,也只理了兩次髪。最後還留了一頭亂髪回台灣,先到新竹停留,珍媳陪她去理髪,她也無法拒絕,只得理了,但還是說沒有李小姐理得好。
忽忽又過了兩個多月,頭髪又長長了,她又要找李小姐。我說,現在年老了,行動不便,何不就在我們家門口那家美容院理髪?何必捨近就遠!我相信門口這家也一定理得不錯,不然早就歇業了。像理髪這種小事,方便第一,不必太執著一定要什麼人理。但是媽還是要找李小姐。
不但要找李小姐,而且還帶了伴手禮。原來幾年前媽跌斷了腕骨住在松山醫院,李小姐還帶了水果到醫院來探病,讓媽非常感動,所以每次從美國回來,找李小姐理髪時,也總要帶點美國土產作為伴手。媽就是這種個性,受人點滴之恩,便念念不忘,總想要湧泉以報。
我送媽到理髪店,看到她們舊友重逢時那份親熱與高興,我也覺得跑那麼遠去理個髪,也是值得。 2007/3/15 於台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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